来源:南财社
娃哈哈“遗产纠纷案”又有了最新进展。
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作出最新裁决,驳回被告方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上诉许可申请,维持原审法官于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并要求宗馥莉方支付25万港元讼费。
去年8月,香港高院曾公布娃哈哈遗产继承案的聆讯结果:宗馥莉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结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宗馥莉暂时不得动用宗庆后生前在香港汇丰银行留下的18亿美元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固定收益资产及现金;并要求宗馥莉需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
宗馥莉不服判决申请上诉许可,去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暂委法官林展程颁布书面判词,拒绝其申请,但批准暂缓执行披露令。
宗馥莉又于去年10月再向上诉庭提出申请。
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庭审法官颁下判词,驳回宗馥莉的申请。
图片来源:娃哈哈官方微博
判词指出,宗馥莉一方提出法官未有要求原告方证实涉案资产有实质的虚耗风险,相关命令变相是一个资产冻结令。但上诉庭不同意相关命令是资产冻结令,亦不认同相关命令的门槛是原告方须证明实质虚耗风险,而须否透过相关命令去提供保障,这是法官基于当前事实作出的考虑,而宗馥莉一方并未提出足够基础去挑战一个这么高的门槛。
宗馥莉一方亦指法庭没有考虑到原告方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相关命令,以为没有审视到原告方提出的信托与受托关系。判词指,法官已考虑到原告方给出的解释和专家证供,虽然上诉庭同意有重大议题,但在现阶段均不可能达至最终裁决。
判词亦指,资产披露令是辅助执行另一命令,虽然宗馥莉一方指原告方亦有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申索相关济助,但香港法庭的资产披露令只是为了确保暂停动用涉案资产的命令能有效执行,法官亦有考虑到这一点,故宗馥莉一方并无合理可争辩的基础。
去年娃哈哈爆发遗产纠纷以来,娃哈哈风波不断,销量和品牌口碑也一直饱受冲击。
去年9月,宗馥莉向娃哈哈集团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并已通过集团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相关程序。
截至目前,宗馥莉依然是娃哈哈集团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4%。
不过,宗馥莉的财富也在风波中持续缩水。2026新财富500创富榜发布,宗馥莉最新财富770亿元,较2025年的1250亿元,缩水达480亿元。
宗馥莉辞职后回归的宏胜集团,近期也内部高管动荡。先是销售总经理吴汀燕被免职,紧接着,总裁办主任叶雅琼、法务部部长周卓盈、生产管理科科长吴潘潘相继离职。
宗馥莉独挺大梁,压力也不轻。